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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师范学院2013-201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11-04  /  作者:黄争红  /  阅读:1119

 

泉州师范学院2013-2014学年度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泉州师范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4〕55号)精神,我校编制《泉州师范学院2013-201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3年9月1日到2014年8月31日止。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信息公开情况、问题和改进措施三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师范学院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qztc.edu.cn/decms/html/xinxigongkainew)上下载。
一、概述
本年度,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泉州师范学院2013-2014年工作要点》,明确提出“加大党务和校务信息公开力度”,并落实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扎实有序地推进全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调整了泉州师范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使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优化了以学校党政办公室为总协调部门、机关各职能部门秘书和各二级学院办公室主任为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保证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了“泉州师范学院信息公开网”,丰富信息公开方式,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师生员工依法获取学校可公开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推动学校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促进学校事业持续发展。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分类
学校主动公开信息包括:学校概况、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廉政建设、组织建设、科研管理、财务管理、教学管理与考试招生、学生管理和就业工作、人事管理和师资队伍、资产管理、校园安全、对外合作与交流、基建后勤和二级学院院务公开等。
2.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学校秉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宗旨,主动公开学校信息。2013-2014学年度,学校校园网主页发布各类通知通告等信息共2501条,校园新闻524条,学校新浪官方微博发出微博91条,编印校报20期,学校各二级学院在本单位通过公告栏、网页、微信、飞信、QQ等方式发布各类信息共计2300余条。
3.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互联网:我校通过泉州师范学院信息公开网(http://www.qztc.edu.cn/decms/html/xinxigongkainew)、泉州师范学院信息门户网站(http://i.qzu.edu.cn)、泉州师范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qztc.edu.cn)、泉州师范学院新闻网(http://news qztc.edu.cn)、泉州师范学院官方微博(http://s.weibo.com/qztc.edu news)、泉州师范学院BBS论坛(http://bbs.qztc.edu.cn)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院系网站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
(2)充分利用学校手机报、微博、微信、QQ群、手机短信平台等信息传播媒介发布信息。
(3)校报、各类手册、报表等纸质资料:通过发放校报、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
(4)校内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窗口”形式。
(5)通过“书记信箱”、“校长信箱”等信访途径,以“一对一”答复的方式对师生依法要求的内容进行公开。
(6)其他形式:通过新学期工作布置会、期末工作总结会、教代会、工代会及相关专题会议等形式公开信息。
(二)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在做好日常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本年度学校加强对招生、财务、人事等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1.招生信息公开,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精神,认真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工作。
(1)招生章程公开。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出《泉州师范学院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泉州师范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泉州师范学院2014年招收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与实施细则》,对学校全称、学校校址、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学习形式、招生计划、外语语种、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录取规则、研究生奖助学体系等作了详细规定,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由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开,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开。硕士研究生招生还利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官方网站、艺术硕士官网、研招网商业网站和重点学科与学位建设办公室网站等,及时发布我校的研究生招生有关信息。
(2)招生计划公开。一是认真编制招生计划。学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编报福建省普通高校2014年招生计划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2014年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通过教育部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二是所有招生计划全部公开。我校今年普通高招计划招生4750人,面向全国26个省市区招生。学校从来没有安排预留招生计划,所有的计划全部编制到各省各专业,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全部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通过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三是加强招生计划调整管理。学校维护招生计划严肃性,一经公布的招生计划一般不作调整。所有招生计划调整全部通过教育部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经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执行。
(3)考生资格公开。2014年我校需要公开的考生资格是艺术类校考的合格考生名单。我校2014年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有省内南音专业,湖南、江苏的音乐学和舞蹈学专业,江苏、陕西、黑龙江的美术类专业,我校严格按教育部艺术类本科1:4的比例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同时将合格证寄给考生本人。
(4)录取结果公开。本科生招生省内各批次投档后,第一时间在招生网站上公布投档分数线,包括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每批次录取结束后及时将录取结果更新到本校录取结果查询系统供考生查询,并将分专业录取的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在网站上公布。今年我校实行艺术类一档多投改革,录取结果受到考生及家长的广泛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录取结果一公布,我校马上根据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计算出各专业录取的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第一时间在网上公布。研究生招生在复试面试结束后及时将考生成绩在网上公布,广大考生可以在我校网站上及时查询到自己在我校的复试面试成绩、拟录取情况等。
(5)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我校通过多种方式接受考生咨询。学校开通6部招生咨询电话(统一咨询号码为:0595-22919911)接受考生电话咨询。通过本校招生网站的留言版、教育厅阳光高考平台接受考生网上咨询。学校还开通新浪微博,通过微访谈形式,接受考生咨询。学校通过《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了学校网址和招生申诉电话。
(6)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学校每年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新生复查和电子注册工作。今年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规定做好复查和注册工作。
2.财务信息公开,力求学校财务透明化
学校财务信息公开是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做好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助于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有助于提升高校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有效保障事业的科学发展。
(1)财务管理制度公开。《泉州师范学院财务制度文件汇编》一、二册及学校出台的财务规章制度在校园网公布。
(2)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开。积极参与福建省物价局主办“价格服务进校园”网页建设,该网站和泉州市物价局都有我校学生收费标准的公示;在校园公示栏和财务处部门均有收费标准长期公示。每年6月份发通知至每位学生;针对入学新生,在入学前,学校以“校长公告”的形式向社会进行公开公示,并通过教务处发出的《新生入学须知》告知。学校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均上墙公开公示。
(3)学生收费情况公开。在校园网上公布各二级学院各年段学费收缴情况,开通学生个人缴费情况网上查询,学生代办费结算情况在校园网上公布公开,结退款项直接打入学生银行卡。 
(4)财务报表公开。按季度一年四次在学校公示栏公示。 
(5)财务工作流程公开。制作日常报销管理流程图、暂付款管理流程图、学校经费预算管理流程图、学生奖助学金发放流程图、学生书籍代办费结算工作流程图和财务处公章使用管理流程图,通过张贴上墙和校园网发布的方式进行公开公示,方便师生员工办理相关财务业务,提高财务服务水平。
(6)工薪收入公开。教职工每月工资单都按时发放到各部门,由各部门发给每位教职工;同时积极参与数字校园建设,实现校园网上工资的实时查询。
(7)预算方案公开。《学校年度预算方案》经双代会讨论通过后,在校园网上发布。
(8)经费执行情况公开。在校园网上开放部门经费查询,方便学校领导及各部门领导、科研课题负责人实时查询经费执行情况。
(9)“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按照上级要求,学校将“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主动公开,以此促进学校厉行勤俭节约,改进工作作风,接受公众监督,推进财政资金管理科学化规范化,逐步建立公开透明的公共财政预算制度。
3.人事信息公开,保障教职工切身利益
为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校人事相关信息,提高学校人事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规范人事信息公开。
(1)人事招聘和人才引进信息公开。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和要求,学校制定严密的人事招聘和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在人才招聘(引进)条件、考核方式、程序、工作要求等方面作详细的规定,规范并严密程序和方法,做到方案、过程、结果等信息的公开。
(2)人才评选推荐信息公开。学校在人才评选推荐管理中坚持程序公开,标准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推荐评审各类评奖评优、各类人才工程选拔推荐、访学进修等,实施公示公告制度,做到程序、过程规范。
(3)岗位设置与聘用、职称评聘信息公开。岗位设置与聘用、职称评聘关系到广大教职员工的切身利益,学校秉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岗位设置与聘用、职称评聘的方案制订在学校网站上进行意见征求并正式发布,对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对评聘结果进行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学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件。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评议工作,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评议检查体系。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校作风效能建设和学校督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进行检查,实现检查评议工作常态化。另外,综合运用网络、邮件等形式,广泛听取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完善工作机制。全校师生员工充分理解并积极支持信息公开工作,对学校主动、及时地公开信息,丰富信息公开媒介的努力表示满意,评议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有关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信息。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重视程度不一,实施力度不均。
2.在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等方面还不够规范。
3.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长效机制以及学校办事程序和重要事项的过程公开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下一学年度,学校将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贯彻,以此提高校内各部门对信息公开的认识,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2.完善保密审查制度,力求一事一审,把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有机统一。
3.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长效机制,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过程公开,使学校教职工在民主治校中有更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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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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