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一批福建省青年科技人员育成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6-09浏览: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第一批福建省青年科技人员育成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闽科才〔20253号)(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数量

育成项目分为 AB两类,我校A类项目推荐名额8B类项目推荐名额3,每项资助经费 3万元。

二、项目申请者基本条件

1.截至申报次年11日,申请者男性未满 32周岁,女性未满 35周岁B类申请者中的技能型科技人员,年龄可以放宽 3周岁。

2.A类申请者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博士学位;具有硕士学位,且有两年及以上科研工作经历。

B类申请者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学士学位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且有两年及以上从事技术研发工作的经历。

3.申报人须全职在依托单位工作(人事关系在依托单位),B类申请者中以高校、科研院所为依托单位的,应当是所在单位的技术骨干,且聘任在技能岗位的人员。

4.申报人尚未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已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不得申报。已入选福建省青年科技人员育成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


三、账号注册与使用

1.申报推荐工作全部通过福建省科技厅人才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在线办理。

2.用人单位通过省科技厅基础支撑管理系统(平台首页链接)注册用人单位账号,由用人单位账号分配申报人账号,如已在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或省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注册过的申报用户,可直接使用已有账号密码登录本平台。

四、评审安排

1.请各单位务必于2025623下午4:00前将项目申请书(双面打印,一式份含附件材料)和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项目申请书含附件和汇总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2. 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项目评审择优推荐,逾期不予受理推荐

五、在线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

1.申报人于202574日前将项目通过福建省科技厅人才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提交到学校审核环节。

2.申报人应在项目获批后(时间另行通知),及时在线生成并打印带有水印受理号的申报表,与附件材料合订一式2份(须与平台内填报内容一致),由学校汇总报省科技厅。打印时可根据预览适当调整边距,双面打印,无须另加封面。

六、未尽事宜请参阅通知附件。


咨询电话:0595-22909330   科研处邮箱:qztckyc@qztc.edu.cn

  附件: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第一批福建省青年科技人员育成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及附件.zip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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