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2018年研究生培养工作培训月实施方案

创建者:丁晨时间:2018-10-15浏览次数:2134


泉州师范学院2018年研究生培养工作培训月

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关于加强和改进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学位〔20021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树立现代教育观念,优化培养过程,强化管理服务意识,现将举办研究生培养工作培训月系列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以《高等教育法》《教师法》、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我校制定的规章制度为依据,紧紧围绕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遵循学生成长规律,提高研究生培养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二、培训对象

全体在校研究生导师,各相关二级培养单位分管领导、研究生秘书,研究生处全体工作人员

三、培训目标

结合学校规划目标和各学科领域实际情况,通过一系列的主题培训,旨在提高研究生导师的思想政治素养、职业道德规范、综合业务素质和人文教育情怀,充分挖掘研究生导师的培养潜力,建设一批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强化培养过程的管理,提高研究生处工作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积极为学生提供学习、实践、就业等服务,形成严格的、系统的管理制度,培养一支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服务意识强、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的工作管理人员,将学校发展、团队建设和个人成长紧密集合起来,为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办学实力和办学特色提供人才支持。

四、培训时间

2018108日—119

五、培训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时间:2018101815:15

地点:特教大楼107

主讲人:杨林香(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

参会人:全体在校研究生导师(音舞、文传、联培学院),各相关二级培养单位分管领导、研究生秘书,研究生处全体工作人员

(二)研究生导师进宿舍

时间:2018101817:00

参与人:艺术硕士研究生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处领导

(三)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业务培训

时间:2018102515:00(暂定)

地点:待定

主讲人:待定

参会人:各相关二级培养单位分管领导、研究生秘书,研究生处全体工作人员

(四)研究生管理系统使用培训

时间:2018102516:00

地点:机房待定

主讲人:刘能现(福州大学研究生院信息科,博士)

参会人:各相关二级培养单位分管领导、研究生秘书,研究生处全体工作人员

(五)“福师农”三校联合培养研究生座谈会

时间:2018102515:00

地点:行政楼406

参会人:“福师农”三校全体联合培养研究生

(六)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专题讲座

时间:201811115:00

地点:行政楼101

主讲人:陈晓晖(福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授)

参会人:全体在校研究生导师(音舞、文传、联培学院),各相关二级培养单位分管领导、研究生秘书,研究生处全体工作人员

(七)“福师农”三校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座谈会

时间:201811116:30

地点:行政楼406

参会人:参与“福师农”三校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导师

六、其它事项

1.成立研究生培养工作培训月领导工作小组,统一落实培训活动的组织开展。培训月领导工作小组以研究生处领导为组长,研究生处其他工作人员与相关二级培养单位负责人共同落实具体事宜。

2.请所有参会人员务必按时参加一年一度的培训,如遇特殊情况,请向所在学院院长请假,并报研究生处登记

3.会议时间、地点如有调整,请以具体通知为准。

   联系人:丁欢(0595-22009022

  附件:泉州师范学院2018年研究生培养工作培训月活动安排表.docx


             研究生处

                                  201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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