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创建者:赖鸿时间:2021-09-09浏览次数:662

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泉州师范学院全日制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的通知》(研究生〔201915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我校在读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

二、测评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提交材料。98-910日,研究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测评工作小组提交《泉州师范学院全日制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个人加分明细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2)班级测评工作小组汇总。910日前,各班级(专业)成立由班长、团支书、研究生代表组成的测评工作小组汇总班级综合测评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完成《泉州师范学院全日制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分明细汇总表》汇总。

3)研究生秘书、辅导员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研究生导师完成导师测评分打分,研究生秘书完成导师测评分收集汇总,辅导员完成辅导员测评分打分、思想政治表现得分汇总。研究生秘书、辅导员910日前完成究生综合素质测评材料初审。

4)二级学院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研究生综合测评的最终评定、公示。916日前,二级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和研究生代表组成的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的最终评定、公示,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三、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二级学院于9161700前将二级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研究生导师测评分汇总表》《泉州师范学院全日制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分明细汇总表》纸质版(盖章)、相关佐证材料、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公示情况报送至研究生处办公室(文科楼A223),并将电子版发送yjsc@qztc.edu.cn

 

附件:

1、《泉州师范学院全日制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

2、《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研究生导师测评分汇总表》

3、《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辅导员测评分汇总表》

4、《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表得分汇总表》

5、《泉州师范学院全日制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个人加分明细表》

6、《泉州师范学院全日制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分明细汇总表》

 

                           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研究生院(筹)

                                    202198日 

附件1:关于印发《泉州师范学院全日制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的通知(研究生〔2019〕15号).pdf  

附件2: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研究生导师测评分汇总表.xls  

附件3: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辅导员测评分汇总表.xls

附件4: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表得分汇总表.xls

附件5:泉州师范学院全日制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个人加分明细表.xls

附件6:泉州师范学院全日制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分明细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