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级研究生新生入学档案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二级学院:
为做好研究生档案的管理、移交等工作,按照学校工作要求,现开展2021级研究生新生档案审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审核人员要求
新生档案审核工作由各相关二级学院院长和研究生党总支副书记共同负责,参加审核的工作人员为二级学院秘书和研究生辅导员。
二、审核内容
按《2021级研究生档案审阅表》(见附件)要求,对新生档案材料进行逐一审核。
三、审核要求
1.档案材料不得丢失、涂损、混乱,要确保档案材料完整、安全和一一对应;
2.审核地点相对独立、安全,档案材料必须有专人专柜保管;
3.审核人员必须对新生档案材料信息保密。
四、其他注意
审核时认真记录《2021级研究生档案审阅表》,相关二级学院和研究生处(研究生院)分别签署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审核时,须将本院新生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和预备党员材料转出单独装袋保管,供读研期间考察发展之用。所有转出材料须如实在表中登记记录并经办人签字,学生毕业前统一返还研究生处(研究生院)归档。
五、核查整理档案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学院 | 时间 | 地点 | 学院 核查人 | 研究生处 核查人 |
文学与传播学院 | 10月21日9:00-11:00 | 文A230 | 刘芸芸 | 赖鸿 |
陈守仁商学院 | 10月21日15:00-16:00 | 文A230 | 蔡文娟 | 赖鸿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10月21日16:00-17:30 | 文A230 | 兰雪红 | 赖鸿 |
音乐与舞蹈学院 | 10月22日9:00-11:00 | 文A230 | 吴楠楠 | 吴亦伦 |
纺织与服装学院 | 10月22日15:00-16:30 | 文A230 | 吴澜涛 | 吴亦伦 |
研究生处、研究生院(筹)
2021年10月13日
20211013附件:2021级研究生新生档案审阅表(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