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优秀研究生事迹材料的通知

创建者:赖鸿时间:2021-11-02浏览次数:633

了充分展示并广泛宣传我校优秀研究生先进事迹精神风貌充分发挥优秀研究生的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创建优良学风,现决定征集2020--2021学年期间有突出表现的学生的事迹材料。详情如下:

一、征集范围

1.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学生事迹材料

2.2020--2021学年优秀研究生标兵学生事迹材料

3.福建省第五季、第六季“一‘马’当先”获奖学生事迹材料

二、征集要求

(一)个人照片

1.照片形式。需提供照片25张(至少包含一张生活照,一张标准照),照片请用“国奖/标兵/“一‘马’当先”+学生姓名”命名,像素不低于300像素,大小不小于2M,以jpg格式发送原图,不要放在word文稿中。

2.照片内容。照片要以人物为主体,风景为辅,人物不能被墨镜、帽子等遮颜,可以选择体现生活、学习、社会实践等方面,能够充分展示个人精神风貌、风采的照片。此外还可提供获奖等情况的证明照片,如奖杯、奖状的照片等。

(二)事迹材料

事迹材料包括人物简介、标题、正文、导师寄语以及个人座右铭五个部分。

1.“人物简介”由姓名、性别、民族、学院、班级、专业方向、政治面貌、进校后担任职务、所获主要荣誉(荣誉排列由国家、省级到校级,校级以下不列)、发表重要论文等基本要素构成。

2.各级标题不应超过18个汉字,概括准确、精炼,具有时代感和吸引力,力求浓缩并体现人物事迹的特色,尽量避免泛泛使用“青春”“幸福”“追梦”等一般化的词语,尽量不使用标点符号和空格。

3.正文控制在1500字左右。采用第三人称,要求突出获奖者的学习、科研、创新事迹,强化故事性,如怎样刻苦钻研并取得优异成绩,怎样积极主动地投身社会服务、参加实践活动等,要总结归纳其取得成果的内在和外在因素,使其事迹感人、形象丰满,以达到引导和激励广大在校研究生的目的。请注意归纳并突出描写典型人物的个性特点,用生动简洁的叙事风格介绍励志故事,杜绝夸大或不符实际地虚构情节。文章排版要求:A4页面,题目使用三号黑体,正文使用小四号仿宋,行间距为固定值25

4.“导师寄语”,由其导师执笔,主要表达对学生的评价或期望,不超过200字。

5.“个人座右铭”,一句时刻激励或者鞭策自己座右铭,不超过20字。

三、注意事项

1.上述材料、照片一律提供电子版;

2.请符合以上条件同学认真撰写事迹材料,并于2021115日之前将照片、事迹材料发送到邮箱1570673714@qq.com

                  研究生处、研究生院(筹)

2021112

附件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