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2011年招生简章

创建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5-23浏览次数:787

泉州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2011年招生简章

 

音乐与舞蹈学院设置了音乐学、音乐学(南音方向)、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舞蹈学、艺术教育等3个本科专业和2个方向。音乐学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和省级重点学科,南音为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院有1个省级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1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教学团队,2门省级精品课程。目前全日制在校生589人,教职工59人,专任教师50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14人,讲师30人,博士、硕士21人。1人荣获“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称号,1人入选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2人入选福建省新世纪高等教育优秀人才计划1人被评为福建省教学名师1人被评为“泉州市优秀人才”,此外还聘请了部分专业能力突出的专家作为外聘教师。办学水平名列福建省同类高校前茅。

师生素质较高,在各级各类比赛中经常获奖,多项作品、成果获国家级、省级、市级比赛一、二、三等奖,并经常代表学校到国内外进行艺术交流。其中,学生classic组合和西岸男孩组合参加第十二届、第十四届全国青年歌手大奖赛获荧屏奖和网络最高人气组合奖。舞蹈《姑嫂看戏》获第九届中国艺术节“群星奖”和第七届全国“四进社区”文艺展演一等奖,南音演奏《八骏马》参加了第29届世界音乐教育大会开幕式大型多媒体音乐会演出,学生参加专业赛事大赛等屡创佳绩,获得多项金奖、银奖与铜奖。

一、2011年艺术类招生计划

专业(方向)

学制(学历)

人数

招生范围

专业考试

招生指标分配

舞蹈学

四年(本科)

30

面向省内、外招生。

湖南省的考生参加我校在长沙组织的专业考试。

福建省15

湖南省 8

江西省 5

河南省 2

音乐学

四年(本科)

80

 

面向省内外招生

 

湖南省、山东省的考生参加我校在长沙、青岛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

福建省40

湖南省10

江西省15

河北省7

浙江省8

音乐学(南音方向)

四年(本科)

20

面向闽南语地区招生

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福建省20

艺术教育

四年(本科)

60

面向福建省招生

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福建省60

注:

1、湖南省、江西省的考生参加由我校独立组织的专业考试,其他省直接采用省级专业统考成绩。音乐学(南音方向)的考生须到我校参加由省招办组织的校考。面向福建省招生的音乐学、舞蹈学、艺术教育专业参加福建省统考,其中艺术教育(音乐为主)参加音乐类考试,艺术教育(美术为主)参加美术类考试。

2、艺术文理科考生兼收。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3、录取批次:南音、艺术教育在艺术本科A批,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在本科B批。考生可同时填报两类专业。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

符合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资格的艺术类考生。

三、专业考试内容

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

要  求

音乐学

1、演唱、演奏或舞蹈

演唱歌曲一首(自选、无伴奏)、演奏乐曲一首(自选、无伴奏)或独舞

2、视唱

简谱或五线谱

3、模唱

音程模唱、和弦模唱

音乐学

(南音方向)

初试:闽南话。

复试:声乐、乐器自选、视唱与模唱

南音演唱或民歌演唱一首),南音乐器演奏或器乐演奏,简谱或五线谱,音程模唱、和弦模唱

舞蹈学

1、基本功展示;

 

2、即兴模仿;

 

3、舞蹈片断

 

艺术教育

音乐或美术

 

四、录取原则

1、参加专业考试合格者,由我校于    日前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原则在我校网站上:www.qztc.edu.cn 查询。

2、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都达到同批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按专业成绩(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和专业复查,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5、以上录取原则如有变化,请以《泉州师范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的规定为准。

五、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1湖南省长沙市考点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报名时间:2011120-21日 ;

考试时间:2011121-22日 ;

2江西省南昌市考点

地点:江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报名时间:2011    日 ;

考试时间:2011    日 ;

3音乐学(南音方向)校考考点

地点:泉州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

报名时间:2011119日 ;

考试时间:2011120日 ;

注:详细考试安排见报名时所发的准考证

六、考生报名须知

1、考生必须本人直接到考点报名,不受理函报;

2、音乐类专业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艺术教育中美术考试考生自备画具、画板、颜料等考试用具,考试用纸由考点提供;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泉州师范学院招生办、泉州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

邮编:362000

联系电话:音乐与舞蹈学院:0595-22792900(兼传真)

校招生办:0595-22919911

网址:www.qztc.edu.cn;邮箱:ywxy@qztc.edu.cn

                                                泉州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泉州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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