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公寓楼3层周转房装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0-07-06浏览次数:1109

                        招标项目编号:福顺恒[2020]招字第C- 01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公寓楼3层周转房装修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为 泉州师范学院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泉州师范学院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师范学院

2.2.         工程建设规模: 泉州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公寓楼3层周转房装修改造项目,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44105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装修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资质

3招标范围和内容:泉州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公寓楼3层周转房装修改造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宿舍墙面、天棚修补及抹灰面油漆涂料;插座(含布线)改造安装;阳台增设全石双槽洗衣池25个;水施项目(空调排水管道布设等);窗轨、窗帘安装等装修项目。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44105元;

2.5.         工期要求:2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 、《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规定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 号)规定,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 2020  3  1 日至 6  30 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 2020 7  31 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适用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不适用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投标人须严格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及《泉州市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泉建建[2016]105号, 被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760830分至20207101730分到 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招标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费用自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仟伍佰圆整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在开标会现场缴纳(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应于2020 7 2015 :30(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本项目“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未出示“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2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进行核验。若上述人员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按要求出具以上完整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泉州师范学院网(http://www.qztc.edu.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师范学院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邮编:362000

电话:  0595-22919532

联系人:   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14378218@qq.com         

电话: 0595-22795666  传真:0591-22512088

联系人:  小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