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泉州市数字泉州建设办公室转发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3-07-05浏览次数:335

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泉州市数字泉州建设办公室转发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泉财采〔2023〕19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资产管理处 

2023年7月5日

 

 

转发财政部_生态环境部_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泉财采〔2023〕19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