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现将《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持续巩固提升一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泉财采〔2024〕15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资产管理处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