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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泉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市级科技计划备选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2018-05-30 发布者:

泉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市级科技计划备选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8-05-30  浏览次数:124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财政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体制改革精神,充分发挥财政科技资金引导作用,进一步激发我市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泉州市科技局计划启动2018年度市级科技计划备选项目(第一批)组织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指南予以发布,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泉州区域内登记注册、依法设立的法人单位及其它组织,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所申请的项目须在其经营业务范围之内。

(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是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在职且实际主持科研工作的科技人员,具有较强科研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能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科研工作。在研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主持项目,也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

(三)以下单位、个人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因严重失信行为列入联合惩戒名单的

2.企业2017年度没有研发投入的。

3.违反《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信用管理规定(试行)》,被记录1次以上黑名单的。

4.有到期未验收项目的

(四)项目申报应符合指南有关要求,目标任务明确,技术方案和路线可行,指标可考核,经费预算科学合理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者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五)申报材料应完整齐全,内容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3年申报项目的资格,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六)申报单位(包括合作单位)应明确项目资金来源及筹措方案,除市级资助资金外,申报单位(包括合作单位)应承诺筹措其余项目资金并保障按时到位。

(七)各县(市、区)及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科技管理部门对推荐的备选项目均应到现场进行调研核实,包括企业运营情况、科研条件、技术情况和财务状况等,切实负起责任。

(八)资助超过50万(含)的项目全部采用答辩方式评审。

(九)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相关材料为:规模以上企业提供从国家统计系统直接生成的上一年度《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鼓励提供上一年度研发经费专项审计报告,或有资质第三方出具的研发经费内部支出的佐证材料;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提交的研发经费专项审计报告;其它企业提供上一年度研发投入明细表及情况说明。

(十)除上述要求外,《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及本指南另有规定的,须一并遵循。

二、注册和申报

(一)注册。我校已在新版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shenbao2.qzkj.gov.cn)上进行注册等系统稳定后二级学院在系统上进行注册,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再给申报教师分配账号密码

(二)申报。申报教师通过系统填写并生成规范格式的申报材料,并上传附件。申报材料(包括附件)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加盖公章、附上目录并装订成册。纸质材料一式4份,其中一份为原件。纸质材料应与网上提交的一致。

申报材料由学院统一送至行政楼301室。

三、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5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18年7月27日

四、咨询与联系

(一)科研处电话:22909330邮箱:qztckyc@qztc.edu.cn

(二)指南各领域相关业务咨询,请联系市科技局对应科室。

1.工业科技科电话:22579329

2.农业科技科电话:22579361

3.成果管理科电话:22579330

 附件1-2018年度市级科技计划备选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doc

  附件2-2018年度市级科技计划备选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18年5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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