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作品征集活动方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3-18浏览次数:14

 

一、活动组织
(一)主办单位。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国家粮食局
(二)承办单位。
中国教育后勤协会、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活动设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二、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参选作品要紧扣主题,以节电、节水、节粮为重点,宣传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传播低碳环保理念,倡导勤俭节约行为,营造公共机构特别是大、中学校积极参与节约型社会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参选组别
本次活动面向全国各高校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广大师生进行征集,并根据主创人员学科专业分设高校专业组、高校业余组、高中组。
高校专业组:美术、绘画、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和影视摄影与制作等高等教育艺术类专业以及广告学、计算机等专业师生参加。
高校业余组:除专业组以外的其他高等教育专业师生参加。
高中组:全国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师生参加。
四、作品类型和标准
(一)平面设计类作品。即宣传画,要求创意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作品存储格式为jpg,精度不低于300dpi,尺寸为70cm×100cm,原则上要求垂直构图。鼓励创作系列作品。
(二)视频类作品。主要是动画、宣传片和微电影,要求立意准确,形象生动,简洁明快,反映工作或生活中节约能源资源的细节和点滴。动画和宣传片时长为15秒至3分钟,微电影时长在10分钟以内。作品存储格式为mp4或avi,分辨率不低于720×576。
五、作品报送
各学校在中国教育节能网(www.zgjyjn.org)征集活动作品报送平台注册学校信息,按要求上传作品。(平台开放时间以中国教育节能网公布为准)
各学校在网络报送参选作品的同时,认真填写报名表,确保信息完整准确,下载并打印后加盖学校公章;组织作品作者填写活动承诺书,与报名表一同寄送至征集活动组委会。组委会收到报名表和承诺书后,活动参与方为有效。学校注册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31日,网络报送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10日,报名表、承诺书寄送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15日。
六、时间安排
活动包括组织发动、作品征集、作品评选、集中展示四个阶段。
(一)2015年1月下旬,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和国家粮食局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征集活动。
(二)2015年2月初至4月上旬,各学校布置节能宣传作品征集工作,开展初评,完成网上报送工作。
(三)2015年4月中旬至5月上旬,组委会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按照不同组别、类别,选出获奖作品。获奖作品名单报送主办单位审定后,适时予以公布。
(四)2015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和国家粮食局在京联合举办获奖作品集中展示活动。
七、作品奖项设置
各类型作品按照参选组别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制作费用补助。
(一)平面设计类奖项42个。
各组别一等奖各2个,每个补助6000元;二等奖各4个,每个补助3000元;三等奖各8个,每个补助2000元。
(二)视频类奖项30个。
各组别一等奖各1个,每个补助8000元;二等奖各3个,每个补助5000元;三等奖各6个,每个补助3000元。
另设若干评委提名奖、优秀作品奖、优秀组织奖等。
八、相关说明
(一)请各学校在中国教育节能网下载活动宣传海报并打印张贴,认真做好征集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踊跃创作。
(二)各学校自行组织初评,以学校为单位集中报送参选作品。每所学校报送平面设计类作品,每个组别不超过40件;视频类作品,每个组别不超过20件。征集活动不接受以个人或其他机构名义参选。
(三)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参选作者应拥有作品的完整版权;作品所使用的素材,不得违背国家法律规定及社会公德,无争议性的人物或事件内容,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等),不得出现商业品牌的徽标、海报、广告语、代言人等元素;承诺保证第三人不会因组委会使用参选作品而提出诉讼、索赔等权利主张。
(四)本次活动所征集的作品全部用于公益宣传活动,不作商业用途,主办单位拥有获奖作品版权。
(五)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评审费,作品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六)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活动即视为同意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九、征集活动联系方式
(一)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文化交流中心105室征集活动组委会(邮编:100872)
(二)作品报送平台网址:www.zgjyjn.org
(三)征集活动电子邮箱:zgjyjn2014@vip.sina.com
(四)征集活动组委会联系方式:
尹晓 010-8250.3289
    宋宇 010-8250.7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