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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录入:admin1   发布时间:2011/10/24   点击数:2000

     学生【2011】34号
 
关于做好2011年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和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关于做好我校2011年冬季征兵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兵工作征集的对象
1、征集对象由去年原则上不征集在校大学生调整为可以征集在校大学生,并尽量征集刚入学的新生;
2、女兵征集条件有所放宽,在校大学生可以征集;
3、高职(专科)毕业生当年年满18—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4岁。
二、入伍基本条件
1、应征入伍的学生要身心健康,体魄强健;
2、男性身高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3、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4、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三、征兵工作征集时间
1、10月1日—10月20日为学生报名阶段,各二级学院指定专门负责老师,认真登记报名学生情况,于10月20日下午下班前将报名学生情况以excel表格形式,按学院、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口所在地、联系电话顺序发送至邮箱315085515@qq.com
2、10月21日—10月10月31日为体检阶段;
3、11月1日至12月9日为复查、走访、定兵、政审阶段;
4、12月10日至12月31日为新兵交接、运输阶段。
四、女兵征集公告详见附件。
                                        
 
 学生处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 学生工作     冬季征兵      通知               
  送: 校领导     有关部门      存档(二)          

泉州师范学院学生处                 2011年10月13日印发

2011年冬季福建省女兵征集公告

  一、征集对象条件

  女兵征集的对象,为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志愿服义务兵役的2011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2011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入读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或自考类院校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

  征集条件,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2011年年满1719岁(199211日至19941231日之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放宽到年满22岁(198911日以后出生)、在校生放宽到年满20岁(199111日以后出生),身高应在160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15%、不低于标准体重15%,视力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高中毕业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烈士子女和同胞姐妹,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干部子女,符合条件的优先征集。

  二、征集程序方法

  按照网上报名、政治初审、身体初检、组织体检、综合素质考评(主要是查验证书、现场问答、体能测试)、组织政审、走访调查、预定新兵、公示名单和办理入伍手续的方法步骤实施。

  三、报名时间方法

  从现在开始至11518时,应征女青年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bbm.chsi.com.cn),填写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四、有关要求

  网上报名结束后,应征女青年按照所在户籍地征兵办公室通知参加初检初审,需携带以下证件、证明:

  1、大学毕业生:需携带《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网上自行打印)、高校毕业证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于该校的证明或《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

  2、大学在校学生:需携带《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网上自行打印)、高校录取通知书、高校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就读高校开具的正就读于该校的证明(包括:姓名、出生年月、就读学校、入学时间、现在读年级、拟毕业时间和学制等)。

  3、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网上自行打印)、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于该校的证明。

  福建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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