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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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和科室岗位职责的主要内容

(一)部门工作职责

1)统筹抓好学校政治安全、国家安全等安全稳定工作,维护校园稳定和师生安全。

2)负责校园治安、交通等安全管理工作,配合上级公安机关查处刑事、治安等案件,组织指导、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二级学院(系)处置校园突发事件。

3)坚持以防为主,制定学校安全责任制,开展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综合治理日常事务和“一票否决制”。

4)组织各二级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指导督促各二级单位安全防范工作,重点要害部门和贵重仪器设备管理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5)加强日常监督和检查,抓好保卫队伍建设,负责学校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外事和重要嘉宾的安全保卫工作。

6)组织开展和指导配合有关部门、二级学院(系)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开展以防火、防盗、防毒、防诈骗等为重点的预防事故(事件)工作,增强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7)管理校内常住户口和暂住人口,配合做好有关人员身份报送公安机关审查工作。

8)负责校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部门加强易燃、易爆、剧毒、防辐射性物品的管理,健全各项消防管理制度。

9)负责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档案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10)完成校领导及协调上级主管部门(综治、公安、教育、消防、交通等)临时交办的其他安全保卫工作。

(二)科室工作职责

部门内设综合科(政治安全科)、治安科、消防科等3个科室

1.综合科(政治安全科)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维稳办和校安办的日常工作,协调学校维稳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做好对学校中的各种热点问题及容易引起不稳定的因素等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向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各类安全稳定信息。

2)处理办公室日常业务,协调主校区和南安校区,以及联系属地派出所内勤科室,配合公安机关国保部门、国家安全机关等查处各类案件,为公安、国家安全部门在学校开展工作提供线索,配合做好政治安全工作,维护校园的政治稳定。

3)负责全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开展安全保卫、校园治安、消防安全等理论调研和专题研究。

4)负责公文、函件等材料的收发、登记、传阅、转送、催办、保管和归档工作;协助本部门工作周历的收集、协调、编定和发布,协调处理各类信访案件。

5)负责本部门党建工作,协助本部门领导贯彻落实各项安全工作任务,协调各科开展工作,并做好工作督查情况的记录、汇总和存档。

6)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值班、加班统计,负责重大节、假日值班安排和处值班室日常管理,负责本部门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7)做好会议通知和记录工作,布置和检查督促本部门的卫生工作,搞好内务管理;负责本部门办公用品的购置、领发、保管工作,以及本部门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8)负责本部门网站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的宣传活动,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教育广大师生遵守法规,拒绝有害信息。

9)协助做好与各二级单位的工作配合和对外协调、联络工作,积极协助本部门各科室做好信息化办公的相关工作,提高部门的信息化办公水平。

10)完成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2.治安科工作职责

1)负责校园治安、交通管理,落实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

2)负责校内刑事案件的接报,治安、民事案件的调查和处理,组织并参加有关案件的守点、布控。

3)做好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员的控制了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失足青年的帮教工作。

4)协调做好学校重大活动、外事活动和重要人物的安全保卫工作及突发事件处置。

5)检查督导学校各二级单位落实治安防范措施、规章制度、责任制和隐患整改的情况。

6)负责学校交通安全及车辆管理,检查督办校内交通安全工作。

7)抓好治安保卫队伍的建设工作,组织管理和指导保安队伍配合开展安全保卫工作。

8)协助抓好人防、物防、技防的基础工作。

9)接待群众报案、来信来访,及时督促值班人员做好报警案件的登记,并将有关案情及时汇报。

10)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3.消防科工作职责

1)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日常办事科室,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上级政府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

2)组织和指导各单位贯彻消防安全法规,完善并督促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和防火安全制度。

3)健全安消防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防范措施,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安全责任事故。

4)组织实施对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建立消防档案。

5)组织管理和指导各种形式的志愿消防队伍,开展消防演练和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6)开展防火、防爆、防盗、防中毒、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具体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工作。

7)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提出隐患整改方案,并督促整改。

8)负责校园内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和重点人员的管理;负责学生、集体户职工的户口迁移、户籍底册管理及身份证申领、补办、换证工作;负责接待师生员工户口查询,解答师生员工有关户口问题;协助有关科室加强人口管理,做好各项户口统计和上报工作。

9)负责起草、整理、归档科室工作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等文字材料;负责安全宣传教育和网页更新、管理工作;负责科室人员、安全员及学生治保组织管理和指导工作。

10)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分交叉安全工作职责

(一)实验室与危化品安全

1.各相关学院执行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情况,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开展的各类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各相关学院实验室和危险源管控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建设情况,教学与科研项目安全审查过程管理情况;各相关学院实验室按照基础设施的基本安全要求,开展安全改造工作情况;对实验室危化品和特种设备实施全过程管控情况;实验室危废物品的处置情况。

3.各相关学院实验室安全教育体系建设情况,是否全过程落实师生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对各级安全管理与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培训与考核。

责任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教务处、科研处、南安校区管委会,各相关学院

(二)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材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操作程序是否规范;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情况;校园内副食品店、超市和餐饮点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与管理情况等;教育引导学生不订购卫生无保障的外卖食品,防范外卖食品交接环节的安全隐患等情况。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部、资产经营公司、南安校区管委会,各学院

(三)校舍安全

1.校舍安全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建立情况;日常跟踪管理、重点巡查管控、常态保养维护、安全预警机制建设等情况;房屋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空置校舍日常巡查管控情况。

2.在建工程(基建、维修)施工单位落实建设安全责任和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情况。

责任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资产经营公司、南安校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四)网络与信息安全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学校各项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

2.网络信息安全日常管理情况。对校园网接入管理、数据信息安全管理、计算机终端安全(安装正版操作系统、办公软件)、账号与密码安全、电子邮箱使用等进行检查的情况。

3.网站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情况。对网站和信息系统登记备案、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与落实、网站内容更新和管理、代码安全漏洞和其他网络安全风险隐患等进行检查情况。

责任单位:网络中心、宣传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教务处、保卫处、校团委,各单位

(五)自然灾害防范(防汛防台风安全)

1.校园及周边自然灾害隐患排查、应急预案制定和落实情况;建立常态化安全预警机制,针对汛期、台风季节以及极端天气时期,及时发布安全提示,加强安全防范情况。

2.开展防震、防范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情况,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和其他应急演练等情况。

3.在校内湖泊、游泳池等水域、山坡堤墙路段设立警示标识、开展安全巡查情况。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基建处、保卫处、南安校区管委会,各单位

(六)公共卫生安全

1.对接属地卫生行政部门、疾控部门,开展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控、突发疫情的现场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购置、管理和储备各类传染病防治药物情况;传染病报告制度执行落实情况;指导公共场所的环境消杀情况;开展传染病门诊分诊工作,对发热、腹泻等病人进行登记、治疗、隔离、留观等工作落实情况。

2.开展各类传染病防控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校医务室、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各单位

(七)校车安全、水电安全、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

1.校车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校车运行管理环节风险隐患整治,警示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校车安全事故防范等开展落实情况。

2.学校水电设施设备、电梯等特种设备运行、维护保养、日常巡查情况。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各相关单位。

(八)师生安全教育管理

1.师生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开学师生安全教育第一课、安全教育日、安全活动月等开展情况;将法治教育、生命教育、防溺水、防暴恐教育等安全教育与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有机融合,引导师生敬畏生命、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等情况;应急疏散演练开展情况。

2.教职员工的思想动态、师德师风、健康状况等情况,开展师生健康管理知识和安全防范技能宣传教育情况。

3.心理异常学生排查,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和《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对重点对象定期跟踪、动态管理,新生心理普查和动态管理开展落实情况;检查按规定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建立校、院、学生班级、宿舍四级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情况。

4.对校园高层建筑存在坠落风险的外窗、阳台(露台)、外廊、屋顶等具有临空面的位置,加装钢纱窗、限位器、防护栏等设施情况。

5.校园欺凌防范开展落实情况;定期开展校园欺凌线索摸排,及时处置各类线索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情况;落实学生欺凌事件强制报告制度,制订预防学生校园欺凌工作方案和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情况。

责任单位: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宣传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校团委、心理发展指导中心、南安校区管委会,各单位

(九)其他(消防、交通和综治)

1.消防安全。充电间设置是否合理并安装智能充电桩,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是否合理。针对重点区域学生宿舍、食堂厨房、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房、锅炉房、变配电室、体育场馆、礼堂、快递站、在建工地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落实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针对电线电路,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是否老化,学生宿舍是否私拉乱接临时线路,是否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是否违规乱安排查插座,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是否违规使用超过1200瓦大功率电器。是否定期清理食堂油烟道,是否存在学生吸烟、违规使用明火及点蚊香等问题。针对动火等危险作业,重点排查是否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校内切割、焊接、防水施工等明火作业是否未清理作业点及其周边和下方易燃、可燃杂物,未封堵周边孔洞等安全隐患;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占堵疏散通道、损坏停用消防设施等隐患问题。

2.交通安全。要疏堵结合,综合施策,是否充分挖掘宿舍内外车辆停放空间,优化校园公交等运行能力和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是否经常性全覆盖开展交通文明和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提升师生员工交通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公务车辆安全管理条例及实施办法,全面开展公务用车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是否落实车辆安全主体责任,是否建立车辆运行安全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是否对所有公务用车安全技术状况和专职驾驶人员年审、违法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等,建立隐患清单,推动落实整改;是否建立常态化整治工作协调机制,专题研究常态化整治工作。

3.综治安全。对照安全防范要求,指导更加精准、科学落实相关防护措施,全面开展校园安防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对校园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安全工作完成情况和运行效能进行评估和“回头看”,逐一检查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逐一建立台账,督促整改落实;对重大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一盯到底,并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加强防护。

责任单位: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部、教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基建处、资产经营公司、南安校区管委会,各二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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