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市级劳动模范疗休养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杨向蓉  发布时间:2019-06-04   浏览次数:983


泉工办〔201926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市级劳动模范

疗休养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泉州开发区工委会、泉州台商投资区总工会,市直机关工会及各产业(系统)工会,市总工会直属工委:

为进一步做好劳模服务工作,切实关心关爱劳模,在全社会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根据《泉州市劳动模范评选管理暂行规定》(泉委20052)和上级有关劳模工作精神,市总工会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市级劳动模范(含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疗休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参加对象

泉州辖区在职的(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且2018年未参加过疗休养活动的市级劳动模范、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的原则,重点安排多年未参加过疗休养的劳模和从事艰苦岗位工作的一线劳模。

二、活动安排及形式内容

时间:6月至10月期间,每期为5天(第1天报到,第5天返程)

地点:陕西工人疗养院、安徽黄山工人疗养院、河南省工人疗养院、江西井冈山疗休养。

形式内容:劳模疗休养活动与爱国主义教育、提升劳模素质相结合,以休息疗养、康复治疗、健康体检和学习讲座、形式报告、研讨交流、文体活动等项目为主。

三、活动费用

劳模参加疗休养活动按出差对待,往返休养地的路费由劳模所在单位按规定予以报销;疗休养期间的食宿、交通、考察等费用由市总工会负责

困难企业的劳模、农民劳模往返路费报销有困难的,经选送单位审核,选送单位可依相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

四、其他事项

1.组织劳模疗休养是市委、市政府和工会组织关心关爱劳模的重要举措。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加强相关政策宣传。要按照市总工会分配的名额和条件要求,认真做好疗休养对象的推荐、审核和选送。积极协调劳模所在单位支持劳模参加疗休养活动。

2、市级劳模疗休养活动在市总工会统一领导下,市总劳动部负责总体筹划,市职工休养所具体承办。每批次活动市总工会均安排人员负责带队,集中统一组织。各地各单位要在严格选送的基础上,协调督促参加疗休养的劳模按通知要求准时报到。

3、参加疗休养对象的资格由所在单位工会审核把关,所在单位工会需填好活动报名表(见附件2)报送所在县级(或产业)工会,由各县级(或产业)工会汇总后于610日前报送参加疗休养的劳模报名表(总共四期一起报),盖公章传真到市总工会劳动部(传真:22302210),同时将电子版分别发送到市总工会劳动部邮箱:50588887@qq.com;市职工休养所邮箱:qzzglxs@126.com;市总劳动部联系人:郭毓勋 ,联系电话:22199861。市职工休养所联系人:洪榕杨,联系电话:22563586

附件:1劳模疗休养名额分配、地点、时间一览表;

  1. 2019年市级劳模疗休养报名汇总表。



泉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9531




附件1



劳模疗休养名额分配、地点、时间一览表

地点

河南工人疗养院(第一批)

30人)

江西井冈山疗休养

(第二批)

30人)

陕西工人疗养院

(第三批)

30人)

安徽工人疗养院(第四批)

30人)

时间

6.24-6.28

8.20-8.23

9.2-9.6

10.14-10.18

市直产业

4

4

4

4

鲤城

1

2

1

2

丰泽

2

1

1

2

洛江

2

1

2

1

泉港

1

2

2

1

石狮

2

2

2

2

晋江

4

3

3

3

南安

3

3

4

3

惠安

2

2

2

2

安溪

2

2

2

2

永春

2

2

2

2

德化

2

2

2

2

开发区

1

1

1

1

台商区

1

1

1

1

直属工委

1

2

1

2

合计

30

30

30

30

附件2

2019年市级劳模疗休养报名汇总表

县、、区(产业)工会(公章)

填表人:           手机号码:

序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工作单位及职务

何时获得何种劳模荣誉

身份证号码

手机

休养批次、地点



























































































矩形 8矩形 9矩形 10

抄送:省总工会劳动部、劳模办。

泉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9531日印发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