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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事处《关于做好第三批泉州市高级人才证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年07月26日 录入:系统管理员 点击:214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各单位:

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于81日至15日开展第三批泉州市高级人才证申报工作。泉州市高级人才证是证明持证人荣誉身份并赋予相应优惠待遇的凭证,其办理采用自愿申请的原则。

请及时通知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各类高级人才申报,

并于810日前将《高级人才证申报人员汇总表》(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申报人员的《高级人才申请表》(见附件1A4纸双面打印,一式1份,须贴上近期2寸免冠照片),以及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职称证书、与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获奖证书等证明符合申请条件的资料复印件)报送人事处,汇总表、申请表电子文档及申请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电子版(需备注单位和姓名)同时发送至rsc@qztc.edu.cn

联系人:朱智亮, 联系电话:229195388538

附件:

1.泉州市公务员局关于开展第批泉州市高级人才证申报工作的通知(泉人〔2015〕181号)

2.《泉州市高级人才证管理规定(试行)》(泉人综[2012]112号)

 

 

附件:

1.泉州市公务员局关于开展第批泉州市高级人才证申报工作的通知(泉人〔2015〕181号)

2.《泉州市高级人才证管理规定(试行)》(泉人综[2012]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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