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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事处文件)泉州师范学院关于印发教师职务任职条件(试行)等文件的通知

2016年07月22日 录入:系统管理员 点击:367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泉州师范学院关于印发教师职务任职条件(试行)

等文件的通知

各单位:

《泉州师范学院教师职务任职条件(试行)》、《泉州师范学院实验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试行)》、《泉州师范学院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条件(试行)》和《泉州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业绩成果认定办法(试行)》,已经校学术委员会讨论,并经院长办公会、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泉州师范学院教师职务任职条件(试行)》

2.《泉州师范学院实验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试行)》

3.《泉州师范学院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条件(试行)》

4.《泉州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业绩成果认定办法(试行)》

 

      泉州师范学院

201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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