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关于做好高校服务海西重点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10-31      浏览:369

 

有关学院、各项目组:
根据《关于公布泉州师范学院服务海西建设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泉师院科[2009]9号)和《泉州师范学院服务海西建设重点项目工作方案(2009—2012)》等文件精神,为做好高校服务海西建设重点项目2011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项目组要本着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对照年度建设目标、建设任务和整体建设目标完成情况,认真总结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明年工作目标和建设任务。
二、检查内容与形式
检查方式结合项目组自评、专场汇报和专家评估等形式开展,具体要求如下:
(一)建设情况年度自评
各项目组认真填写《泉州师范学院建设海西重点项目评估表》;科研处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评估。
(二)建设情况专场汇报
各项目组汇报2010年建设工作执行情况和2011年建设计划。
主要汇报内容:
1.取得成果: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0日正式发表的论文、专著、技术专利等,所列成果均需有明确标注;
2. 获奖情况:已获和拟获科研奖励;
3. 项目带动情况:申报国家省市厅局科研项目;
4. 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情况;
5. 服务泉州地区经济文化建设情况;
6. 主办或承办校级以上学术交流情况;
7. 实验室和学科平台建设情况。
(三)经费使用检查及预算
1. 填写《海西建设重点项目经费决算表(2011年版)》;
2. 填写2011年、2012年《海西建设重点项目经费预算表(2011年版)》,设备购置支出需详细填写《海西建设重点项目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表(2011年版)》。
三、时间安排
1、材料报送时间。请认真总结整理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0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并于11月2前将研究成果的支撑材料报送科研处。用A4纸复印或打印,左侧装订,并附详细文档清单,计划和总结材料还应提供电子文档。
2、汇报时间。集中汇报会定于11月3日—11月4,具体时间、地点和参加对象科研处另行通知。汇报会结束2天内将会议的PPT、照片及其他相关材料报送科研处。
3、其他材料提交时间。项目经费卡、经费使用决算表、第三批和第四批经费使用预算表、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表及相关电子文本于11月2日前报送科研处。
四、联系方式
联 系人:黄争红 翁祖英
联系电话:22909330(7330)
电子邮箱:qztckyc@qztc.edu.cn  
 
 
 
 
 
 
 
 
 
 
 
 
 
 
                                                                                                           科研处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