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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录入2015年度科研工作量的通知

时间:2016-01-11   浏览:515   作者:吴清金

 

 
各有关部门:
2015年度科研工作量录入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入内容
1、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获批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
2、往年未核算科研工作量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
二、录入时间及要求
1、个人录入时间:2015年12月20日至12月27日,同时将科研项目立项文复印件、校级自选项目结项文件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发表的刊物封面、目录、文章、底面复印装订)、获奖证书复印件、专利复印件、著作原件2本等支撑材料提交学院科研秘书;
2、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审核时间: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5日;
3、2016年1月5日17时科研处将关闭科研管理系统,届时没有录入的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将不能计入本年度的科研工作量;
4、科研处审核时间:2016年1月6日至1月13日。
三、科研工作量核算标准
2014年度以来的产生的科研工作量参照《泉州师范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2013修订)》(泉师院科〔2014〕3号)(附件1)的标准;2014年度以前产生的科研工作量参照《泉州师范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泉师院科〔2009〕9号)(附件2)的标准。
 外国语学院
             2015年12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