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教学科研  科学研究

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1-11   浏览:543   作者:吴清金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的精神和福建省社科规划办的部署与要求,现将我校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构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6年度课题指南》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申报。
三、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
四、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1年3月1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五、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六、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等三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七、《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6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范围性条目和具体题目两类。范围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依据具体题目申报的选题,应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题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八、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见附件)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九、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十、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6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8)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十一、申报课题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十二、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七千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十三、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十四、我校申报工作的具体安排与要求
(一)各申请人务必从本通知附件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不能使用往年的申报材料。
(二)各学院按《泉州师范学院各二级学院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最低任务数》(见附件)中的名额分配组织老师申报项目。
(三)各学院在寒假前应组织本校或外校权威专家对本单位的申报项目(特别是预申报项目)统一进行评审,避免重复申报,并对申报项目的选题及论证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
(四)各课题组寒假期间应依据专家的修改意见,进行讨论、补充、完善,提高项目的申报质量。
(五)申请人须于2015年2月23-25日将填好的纸质版《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各1份,送科研处成果科(行政楼301)预审
(六)各申请人须于2015年2月28日前将审核合格的纸质版《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各一式7份报送科研处成果科(行政楼301)。《申请书》一律要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课题论证活页》须用A3纸双面印制,为8个A4版面。(审核合格的《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可在唯美登记打印,由科研处统一付费)
务必将相应的电子版《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2003Word文件格式)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qztckyc@qztc.edu.cn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必须保持一致
(七)科研处成果科将集中录入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系统并按时提交上级部门,申报系统一经提交,将无法再补增、修改申请书。为使申报系统录入工作顺利进行,请申请人一定遵守我处申报通知中的时间安排,逾期不候。
十五、申报材料填写的注意事项
(一)《申请书》的填写:
1.封面”申请书封面上方的两个代码框不得填写。封面上的学科分类应根据课题指南的学科组分类选择填写一个一级学科的中文名称(共23个一级学科),而不能填写代码,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申请书封面上的项目类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择一规范填写,且应与表1“数据表”一致;申请书封面上的申请人所在单位,我处已填写“泉州师范学院”,请勿更改
2.第二页中的“课题负责人(签章)”,课题负责人须亲自签名。
3.请认真阅读第三页中的“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来填写第四页“数据表”,不能删除原表内容
(1)课题名称:应准确、简明地反映研究内容,一般不加副标题,不超过40个汉字(含标点符号);关键词:按研究内容设立,最多不超过3个主题词
(3)课题组成员: 不含课题负责人,不包括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后勤服务等人员。课题组成员的资格请参照申报通知中的“第四条、第十条”;注意“学位”的填写规范,如“硕士”或“博士”或“学士”;在读研究生的专业职称应填写“初级以下”,且学位应填写已获得的学位,不能填写“在读硕士生”之类;工作单位应填写单位全称并写到院所一级。
(4)预期成果:请注意预期成果字数的填写,字数单位为“千字”,如预期成果为5万字,则应填“50”。
(5)申请经费按规定填写,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在填写资助金额时,要注意单位是“万元”
(6)计划完成时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研究时间统一从2016年7月1日算起。
4.第五页中的“课题设计论证”:请严格参照提纲逐项撰写,论证总字数不超过7000字。
5.第六页中的“研究基础和条件保障”,请按要求的提纲撰写,并注意表下方的“说明”要求。
6.“经费概算”:各栏经费开支科目,请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情况,并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见附件6)的规定,提出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特别是,“专家咨询费”和“劳务费”科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均不超过资助总额的10%;“管理费”科目,重点项目填写0.3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均填写0.2万元。
7.“推荐人意见”:须填写推荐意见,签名须手签
8.“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和省规划办意见”:《申请书》中的“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和“各省(区、市)、兵团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我处已统一填好(见附件),请各申请人不要更改。
(二)《课题论证活页》的填写:
1.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2.课题名称要与《申请书》一致,一般不加副标题。
3.《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七千字,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不得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刊期等。
4.申请人承担的已结项或在研项目、与本课题无关的成果等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
5.申请人的前期成果不列入参考文献。
6.《通讯评审意见表》作为第一页,请不要随意删除表格中的要求内容
7.请认真阅读表后的“填写说明”,确保页面干净、整洁。
(三)《申请书》及《课题论证活页》中的文字,不要出现错字、漏字及句子不通顺等问题。
 
                                外国语学院
        2016年1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