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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普法考试考核结束
发布时间:2008-12-06  /  作者:06045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对全省教师进行教育普法考试考核的通知》要求,我校在全校教师中开展的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考核已于125日前结束。

据介绍,考试考核的主要对象是我校在编的教师以及管理人员。考试考核范围包括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写的《教师法治教育读本》的内容。考核结果记入本人业务档案。考试不及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及格的,一年内不得评优、晋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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