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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成立成功对外交流学院
发布时间:2011-07-01  /  作者:林伟荦
  

为推进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拓展办学空间,提高开放水平,党委会于630研究决定,成立泉州师范学院成功对外交流学院,作为对外交流办学的协调、管理机构。林华东任院长,耿永泉任常务副院长,教务处处长、各有关二级学院院长任副院长。学院下设办公室,挂靠外事办。

成功对外交流学院的主要职责是管理与协调全校对外交流办学工作。当前,学院主要负责协调、管理闽台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合作专业的有关事项,保证项目的有效运作。

(办公室  郑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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