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化生院原子吸收光谱仪等化工实验室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部分内容的修改通知时间:2016-01-19 作者:陈显银 点击:300
各位供应商: “泉州师范学院化生院原子吸收光谱仪等化工实验室设备及服务采购[采购 编号:YFCG201510294(2)]” 项目采购文件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一、采购文件合同号3的品目号2设备“10L夹套反应釜”从该合同号中独立 出来,另设置为一个合同号7。 二、合同号3的预算审核价修改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合同号7的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叁拾柒万元整(¥:370,000.00)。 三、合同号3的投标保证金修改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合同 号7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四、合同号7的设备10L夹套反应釜的技术参数要求按原要求保持不变。商 务分及价格分评审标准与合同号3的要求一样,技术分评审标准为: —1— (1)技术评议分(满分45分)
五、合同号3的技术分评审标准修改为 (1)技术评议分(满分45分)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时间延期至2016年1月22日。 七、《采购文件》中涉及上述的修改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
资产管理处 2016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