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类别  
  联系方式  

  处长室:行政楼908 
 

  副处长室:行政楼909 

 

  综合科:行政楼911
  电话: 0595-22919533(8533)

  电子邮箱:zcc@qztc.edu.cn

  

  采购科:行政楼910
  电话/传真:0595-22919532(8532) 
 

  管理科:行政楼910

  电话/传真:0595-22919532(8532) 

 

  经营科、资产经营公司:黄朝阳教学楼一楼

  电话/传真:0595-22918030

 


  友情链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职责


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制订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归口管理学校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对学校国有资产实施统一监管,负责资产产权管理及固定资产实物总账管理,组织资产的清查、统计和信息报告等;负责资产调拨、转让、出租出借、报损报废和对外投资的审核、报批和处置工作;负责学校各类房产的一级宏观管理、监督和一级宏观调配;负责学校经营性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学校视觉形象识别系统及学校声誉等无形资产的使用、管理和保护;负责按规定组织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效益评价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实验室建设规划管理、项目申报与建设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的组织与审批工作;负责设备验收、维修、报废及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效益评估、有偿服务等工作;配合做好实验技术队伍的建设与管理等工作。承担泉州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能;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