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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师范学院东海校区校园警务服务中心项目招标公告时间:2019-07-09 作者: 点击:93
招标编号:明建招[2019]5014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泉州师范学院东海校区校 园警务服务中心项目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师范学院,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师范学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泉州师范学院校内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总造价约286987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含装饰、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及招标控制价预算书;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86987元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86987元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不要求业绩;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86987 元; 2.5.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应根据《关于开展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7〕53 号)要求执行,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7 月 9 日9:00时至2019年 7 月15 日18:00时到招标代理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中段恒丰商厦705B)以不记名方式报名购买工程交易登记卡、招标文件等资料,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同截标时间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伍仟柒佰 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开标当天截标前,以现金形式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代理公司处(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7 月 22 日 09 时00分00秒,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中段恒丰商厦705B);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工程交易登记卡,未出示报名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泉州师范学院网(网址:http://www.qztc.edu.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泉州师范学院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 ,邮编: 362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8876553781 ,传真: / 联系人: 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中段恒丰商厦705B ,邮编: 362000 电子邮箱: 1160821446@qq.com 电话: 0595-22553629 ,传真: 0595-22876917 联系人: 小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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