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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泉州师范学院南安校区食堂承包经营权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时间:2021-06-15 作者: 点击:119
受泉州师范学院委托,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泉州师范学院南安校区食堂承包经营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DHZB2021028。 2、招标编号:DHZB2021028。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执行。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无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和报名期限:为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21日18时止。欲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进行报名。 7.2获取地点及方式:联系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方式获取。 7.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没有按约定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将被拒绝。 8、投标截止 8.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2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8.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 9、开标时间及地点: 9.1开标时间:2021年7月2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9.2开标地点: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 10、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12、采购人:泉州师范学院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3636915959 12、代理机构: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 联 系 人:小陈 联系电话:0595-22667108
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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