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政府采购站关于对泉州市2016年通用办公设备(打印机)批量集中采购-第一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创建者:陈显银时间:2016-06-20浏览次数:47

泉州市政府采购站受泉州市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委托,对泉州市2016年通用办公设备(打印机)批量集中采购-第一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项目编号:QZCGZ2016018
二、项目名称:泉州市2016年通用办公设备(打印机)批量集中采购-第一期
 
合同
品目号
品目名称
规格及技术指标
权重
备注
1
打印机配置一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
50%
 
2
打印机配置二
50%
 
1
打印机配置三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
100%
 
1
打印机配置四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
45%
 
2
打印配置五
55%
 
采购数量:本次批量集中采购每个品目号数量为采购单位本批次实际需求数量,即各使用单位在2016712016930期间通过泉州市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批的采购数量,中标供应商对于上述数量应无条件供货。
交货时间:发布中标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即应满足全部供货需求。
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或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备注:
1采购项目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必须为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布,请各供应商到网站查阅、下载,并将所提供的产品型号的具体位置用符号标记后,分别附于技术商务部分和报价部分)。
2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3、若采购产品属于列入《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内的强制性信息安全产品,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4根据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的通知》【泉财行[2014]214号】的通知,本次采购货物中的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价格不得超过购置预算标准。
5本次采购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同一合同包所投产品必须为同一品牌。
6、投标人应书面承诺,同意在中标后以中标价格和市直单位以外的县(市、区)采购单位(如台商投资区、惠安、泉港等)签订供货合同,供货期自201671起至2016930止。如果没有提供书面承诺,则视为无效投标。中标人可与各县(市、区)采购办具体协商较远的地区运费补贴事宜。
7本次招标所有合同包中货物供货期为期三个月。期满后可依据使用单位反馈和市场的情况,由泉州市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依据原有合同提出续约。
8、采购单位有权依据市场价格反馈,对供应商的供应价提出降价建议,供应商收到建议后必须受理,并作实际回复。
五、招标文件公告时间:2016  17 日起至2016 6  24 日。
六、招标文件提供时间:2016  17 日起至2016 6  24 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在招标文件提供时间内,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下载(免费)。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从其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帐方式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本投标邀请指定账户,并保证在开标当天8:00(北京时间)前到达本投标邀请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泉州市政府采购站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不予确认,其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结束后,保证金的退还工作按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12.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处理。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招标文件公告及提供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九、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泉州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网站(http://qz.fjzfcg.gov.cn:9200/、http://www.ccgp.gov.cn/等)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6  8 日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当天8:00至9:00之间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泉州市政府采购站,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  8 日9:00(北京时间),泉州市政府采购站开标室。
十二、本项目委托人:泉州市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三忠
联系电话:0595-22135050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邮编:362000
 
集中采购机构:泉州市政府采购站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邮编:362000
项目联系人:郭龙翔
联系电话:0595-22132297,0595-22132294(财务)
传真:0595-22132291
 
投标保证金缴交账号:152710100100082930
开户名称:泉州市政府采购站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泉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zfcg.fjqz.gov.cn/
 
                                                                             泉州市政府采购站
                                                                              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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