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化工学院和海洋食品学院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创建者:陈显银时间:2016-06-27浏览次数:38

福建省景鑫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泉州师范学院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
一、谈判编号:FJSJX2016426
二、项目名称:泉州师范学院化工学院和海洋食品学院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谈判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二章
四、合同包一、包二、包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提供书面承诺)
2)供应商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供应商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4)根据福建省检察院、福建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的通知,供应商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5)投标人代表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在职员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投标人代表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税务机关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自然人除外)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采购项目合同包一的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贰拾玖万陆仟贰佰壹拾元整(¥296210.00),合同包二的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伍拾贰万捌仟陆佰元整(¥528600.00),合同包三的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柒万零陆佰元整(¥70600.00),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10.2。
五、谈判文件公告时间:2016 年  6  月  24  日至 2016年 7  月  1  日。
六、谈判文件提供时间:2016 年 6  月  24  日至 2016年 7  月  1  日。
、保证金:供应商应从其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帐方式足额将保证金汇入谈判文件指定账户,并保证在谈判当天8:00(北京时间)前到达谈判文件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不予确认,其投标将被拒绝。
评审结束后,保证金的退还工作按本谈判文件“第三章 12.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处理。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于2016年  7 月  5  日 上午9:00 时止(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西侧鑫源麦德龙国贸商城A区5-507景鑫代理处,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九、谈判时间:2016年 7 月 5  日 上午9:00 时
、谈判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西侧鑫源麦德龙国贸商城A区5-507
十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谈判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十二、有关本项目谈判的相关信息(包括谈判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如http://qz.fjzfcg.gov.cn:9200/、http://www.ccgp.gov.cn/等)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三、采购人:泉州师范学院
联系人:杨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595-22919532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滨城      邮编:362000
十四、代理机机构:福建省景鑫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西侧鑫源麦德龙国贸商城A区5-507
   邮编:362000
项目联系人: 小刘
联系电话:0595-22192139,传真:0595-22186139
邮箱:jingxin_87555700@126 .com
十五、缴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按约定时间汇到以下账户,否则为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的招标编号:
开户名:福建省景鑫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泉秀支行
账号:1525 5010 0100 1517 00
十六、购买采购文件及缴纳中标服务费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福州交通银行三山支行
开户名称: 福建省景鑫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351008020018000665537
 
 
 
 
                                                                                                                        资产管理处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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