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知识产权申请等代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创建者:时间:2018-04-24浏览次数:284

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泉州师范学院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以下项目的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CXQZ18051Z
二、项目名称:知识产权申请等代理服务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所投的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2、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代表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投标人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相关机构出具的),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自然人除外);
4、提供良好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的相关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6、投标人应具备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
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018年 04 月 24 日至 2018年  05 月 02 日。
六、招标文件发售期限:2018年 04 月 24 日至2018年 05 月 09 日截止。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至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填写报名表,报名表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基本账户
开户行: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户  名: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账号:9070210010010001407810。
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东湖支行
户  名: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账号:152530100100099330。
特别提示: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缴纳中标服务费等款项应汇入以上基本帐户,投标保证金汇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8 年 05 月 14 日  15:00 时(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2018 年05 月 14 日  15:0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通港西街东海文创园中渌大厦二楼(东海泰禾广场正对面))
十一、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招标部联系,联系人:林月阳,联系电话:0595-22507198、22507298(总机),传真:0595-22507398,邮箱:fjcxzb@163.com
采购单位联系人:段老师 0595-22919532.
十二、公告内容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
十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资产管理处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