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实验室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创建者:陈显银时间:2014-11-25浏览次数:68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泉州师范学院(采购人)的委托对泉州师范学院实验室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FJXCJQZ(2014)CG014

2.采购项目名称、数量、服务及交货期:详见“泉州师范学院实验室设备采购及服务采购一览表”;

3.投标人条件

(1)具有本次采购的实验室设备经营权的企业法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的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提供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

4. 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即日起,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下载招标文件泉州师范学院实验室设备采购(出售稿).doc。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于工作时间的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2:30-5:30时(北京时间)按下述地址到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需邮寄的另支付邮寄费人民币50元。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1日09:00时(北京时间),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开标时间:2014年12月11日09:00时(北京时间)。

7.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楼2楼开标大厅)。

8.最高控制价:人民币919662元;其中:合同包一:250000元;合同包二:239382元;合同包三:430280元。(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时,为无效投标。)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0.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泉州市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http://cz.fjzfcg.gov.cn/、http://www.ccgp.gov.cn/等)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采购人:泉州师范学院

电  话:0595-22919532  13808523301

联系人:陈老师  董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楼二楼

E-mail:zzcjqz@126.com

邮  编:362000

电  话:0595-28983298

传  真:0595-28983289

联系人:小占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泉州丰泽支行

帐  号: 3500 1656 0070 5250 6246

收款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资产管理处

                                            二0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