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化生院原子吸收光谱仪等化工实验室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部分内容的修改通知

创建者:陈显银时间:2016-01-19浏览次数:23

各位供应商:

“泉州师范学院化生院原子吸收光谱仪等化工实验室设备及服务采购[采购

编号:YFCG201510294(2)]”

项目采购文件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一、采购文件合同号3的品目号2设备“10L夹套反应釜”从该合同号中独立

出来,另设置为一个合同号7。

二、合同号3的预算审核价修改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合同号7的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叁拾柒万元整(¥:370,000.00)。

三、合同号3的投标保证金修改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合同

号7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四、合同号7的设备10L夹套反应釜的技术参数要求按原要求保持不变。商

务分及价格分评审标准与合同号3的要求一样,技术分评审标准为:

                                       —1—

(1)技术评议分(满分45分)

序号

考评项

考评标准

分值

1

根据采购文件第二章技术要求的内容,投标产品的全部技术参数满足情况。

全部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技术要求的得36分 ;任何一项不满足为无效投标。

36

2

品目号10L夹套反应釜的技术参数

满足要求的不得分;更优的进行横向比较,每小项在0-3分之间加分,最高加至9分。

9

 

五、合同号3的技术分评审标准修改为

(1)技术评议分(满分45分)

序号

考评项

考评标准

分值

1

根据采购文件第二章技术要求的内容,投标产品的全部技术参数满足情况。

全部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技术要求的得36分 ;任何一项不满足为无效投标。

36

2

品目号1 电渗析试验机的技术参数

满足要求的不得分;更优的进行横向比较,每小项在0-3分之间加分,最高加至9分。

9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时间延期至2016年1月22日。

七、《采购文件》中涉及上述的修改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

 

  资产管理处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