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评审会上,专家组听取了学院领导的汇报。该院院长
随后,专家组认真听取了音乐学、舞蹈学专业自评情况汇报。集中评阅了有关申报材料,查阅各专业教学档案资料及佐证材料,抽检了教育教学档案,实地参观考察实验室、教学场地设施、图书资料和毕业论文情况,召开教师、管理人员、学生座谈会,对增列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进行了全面、严格、细致的考察审核。
经专家组评审,音乐学和舞蹈学两个专业在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方案、教师队伍、教学条件及利用、教学过程及管理、实践教学、毕业论文等方面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权要求,建议通过评审。
反馈会上,专家组充分肯定了学院办学定位和办学思路,尤其是专业特色成效显著,办学影响不断扩大。同时,希望各专业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深化教学改革,凝练专业特色,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使人才培养更加符合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教务处 音乐与舞蹈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