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第33届校运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条件

创建者:时间:2015-11-07浏览次数:567


为了充分体现“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校运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展示当代大学生体育道德新风貌,本着“公正、平等、团结”的原则,在校运会期间,组委会决定评选体育道德先进集体6个。

 

评选条件如下:

 

1、入场式队伍整体形象好,精神饱满,口号文明,有特色。

2、服从裁判,遵守比赛规则,维护赛场秩序。

3、宣传工作出色(撰写和被采纳的广播稿件达到一定数量、质量高)。

4、遵守纪律,保持场地清洁。

5、闭幕式整队迅速,队伍整齐。

6、赛前准备充分(通过二级学院网页和相关材料体现)。

 

第33届校运会体育道德风尚奖先进集体评比表

二级学院

赛前准备

5%

入场式

40%

  

场地卫生

20%

赛场风纪(15%

志愿服务

15%

宣传报道(5%

总评

宣传稿件数

3%

稿件录用率

2%

         

 

说明:

 

1、本届校运会拟评出体育道德风尚奖先进集体6个。

 

2、评比实行百分制,入场式得分占40%,场地卫生评比得分占20%,赛场风纪得分占15%,志愿服务得分占15%,宣传报道得分占5%,赛前准备情况占5%,总评按照分数高低依次排列,前6名如有得分并列,一并进入前6名。并列单位排名大于6(如出现第6、7名并列的情况),由组委会投票决定。

 

3、宣传报道得分由宣传稿件数得分和稿件录用率得分相加而成。宣传稿件数总分为3分,每个学院上限交50篇新闻稿件。交齐50篇稿件的得分3分,若不足篇数,以上交实际篇数*0.03计算(如上交40篇,得分为40*0.03=1.2分,以此类推)。稿件录用率总分为2分,稿件录用率为录用稿件数/投稿数,  稿件录用率得分为录用率*2计算(如某学院上交50篇稿件,实际录用数为35篇,  稿件录用率得分为35/50*2=1.4分,上交40篇,实际录用数为20篇,稿件录用率得分为20/40*2=1分,以此类推)。稿件要求为原创,若发现抄袭现象,取消该学院稿件录用率得分。稿件只能用中文,不接收外文稿件。

 

4、赛场风纪包括运动员精神风貌、赛场秩序、遵守赛场规则等内容。志愿服务包括志愿服务人数、服务质量、成效等。

 

5、“入场式评分”由开幕式主席台上领导打分评定;“宣传稿件数”及“稿件录用率”、“赛前准备情况”由党委宣传部组织评定;“场地卫生评比得分”由学生处组织评定;“赛场风纪得分”由体育学院组织评定,“志愿服务得分”由校团委组织评定。

 

6、宣传稿件数”、“稿件录用率”、“场地卫生评比得分”、“赛场风纪得分”、“志愿服务得分”统计时间截止于11月12日下午三点。

 

7、为了更好的体现公平公正公开,请各二级学院派一名学生干部参与统分、登分和评定工作。

 

8、赛前准备情况:通过网页宣传和院刊、院报等材料体现运动会氛围营造,赛前训练情况和运动会精神的宣传等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