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泉州师范学院南安校区运动场改建项目招标公告

创建者:时间:2022-12-23浏览次数:69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建标[2022]112 泉州师范学院南安校区运动场改建项目已由泉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泉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泉州师范学院南安校区运动场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复函(泉发改审【20221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师范学院,建设资金来源于学校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泉州师范学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维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师范学院南安校区(泉州南安诗山)

2.2.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901.486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项目系泉州师范学院南安校区运动场改建项目,招标控制价为901.486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现状地面拆除,场地整平,400米标准运动场橡胶面层改建。场地内设置一个11人制足球场,一个跳高区,两个铅球区,场外设置两个跳远区和两个硅PU球场区、围网、场地排水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及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招标控制价为901.4860万元,工程主要施工范围为:现状地面拆除,场地整平,400米标准运动场橡胶面层改建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招标控制价为901.4860万元,工程主要施工范围为:现状地面拆除,场地整平,400米标准运动场橡胶面层改建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01486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8及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本工程田径场需达到中国田径协会二类场地专业验收标准。(具体验收项目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

 本项目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加强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意见》闽建科〔2017〕44号,严格执行《福建省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应用技术规程》DBJ/T 13-250-2016。

 本项目应按《福建省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应用技术规程》DBJ/T 13-250-2016、GB/T22517.6-2011、GB/T14833-2011要求进行材料检测,预制型橡胶面层、人造草、弹性垫等主要参数标准详见《第七章 技术标准与要求》,最终检测项目以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要求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 ,规定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222083000秒至202301110830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0110170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800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采用现金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②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或③采用电子保 函形式,投标人需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 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 号)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中试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泉发改[2020]79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投标电子保函范本的通知》(泉建筑[2020]26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泉建筑[2020]68号)的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 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①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90707110100100002279070001;开户行: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溪美支行;行号:402397376103 ②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59590154431030100001;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行号:308397326015;③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3505016563070000059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行号:105397300816;以上三个帐户由投标人任选一个。注: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且须一次性一次汇款到指定帐户。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011108   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师范学院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 ,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 

电话:0595-22919532 ,传真:  / 

联系人: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维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前头社区安吉南路970号星光耀广场18幢2726室 ,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2843255830@qq.com 

电话: 0595-28801009 ,传真:  /  

联系人: 小周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安市柳城街道柳南西路41

联系电话:0595-863907398639079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安市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至三楼 

联系电话: 0595-86368987 

福建省维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12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