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泉州师范学院主校区第三食堂、南安校区食堂委托经营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创建者:时间:2026-05-20浏览次数:10

项目概况

泉州师范学院主校区第三食堂、南安校区食堂委托经营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中亿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大兴街158号联科领尚大厦C1902-19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6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T[GK]2026066

项目名称:泉州师范学院主校区第三食堂、南安校区食堂委托经营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

标的名称

服务

要求

委托经营面积

委托经营期限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泉州师范学院主校区第三食堂、南安校区食堂委托经营采购项目

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主校区第三食堂经营面积约3549平方米(就餐区域2200平方米+后厨1349平方米);南安校区现有食堂面积约1550平方米(就餐区域860平方米+后厨690平方米),南安校区新食堂(综合实训楼一、二楼)面积约2080平方米(一楼就餐区域750平方米+后厨380平方米+二楼风味食堂950平方米)

5年,委托经营期限从2026年8月26日至2031年暑假开始止。

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1)投标函

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投标函应为原件。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③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

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②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③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9)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0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部分地多证合一的提供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备注说明:

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

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520日至20265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中亿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大兴街158号联科领尚大厦C1902-1906室)

方式:①邮件方式报名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提供的代理机构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招标文件售价至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报名登记表(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发邮件至代理机构的电子信箱后(电子邮箱:zytzb2019@126.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②现场方式报名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投标人须至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登记。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611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611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中亿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大兴街158号联科领尚大厦C1902-19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账户信息

购买标书账户、代理服务费账户

1.开户名称:福建省中亿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广达支行

3.银行账号:650011302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2.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拟报名合同包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


电子邮箱


报名日期


3.招标信息发布媒体:

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easy-prt.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泉州师范学院

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        

联系方式:老师/0595-229195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福建省中亿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大兴街158号联科领尚大厦C1902-1906室

联系方式:黄静、陈宇、李萍/0591-875276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静、陈宇、李萍

电 话:0591-87527653


福建省中亿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