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我校文学与传播学院荣获 “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创建者:宣传部(文明办)时间:2026-09-23浏览次数:10

9月20日,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福州召开。省委书记周祖翼出席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赵龙主持,省政协主席滕佳材出席。大会对全省45个模范集体和55名模范个人进行了表彰。我校文学与传播学院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院长王勇卫出席大会并接受表彰。福建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每五年评选一次,文学与传播学院为省直单位、省(部、厅)属高校、人民团体8个受表彰单位之一。

学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工作主线,长期以来充分发挥办学优势和特色,积极服务福建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文学与传播学院是学校民族工作的生动缩影。文学与传播学院承接教育部推普帮扶项目,对口支援广西、青海、新疆等地,累计培训民族地区教师300余名;立足课堂主阵地,扎实做好西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教育培养工作;组织师生深入民族地区开展推普社会实践,实践团队多次获教育部表彰。同时,学院充分挖掘语言文化资源,广泛开展两岸语言文化交流活动,服务两岸融合发展大局。

此次获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是对学校整体民族工作的高度肯定。学校将以此次获奖为契机,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走深走实,引导广大师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团结奋进新征程,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贡献更多泉师智慧与力量。(党委统战部、文学与传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