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泉州师范学院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方案》精神,学校拟对第三轮岗位聘用有空缺的部分专业技术岗位,进行适当的等级调整与聘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尚未达到退休年龄,现聘专业技术岗位或附设专业技术岗位,符合第三轮岗位聘用晋级聘用条件(详见以下“三”)的人员。
二、调整聘用岗位
1、专业技术岗位
专技二级(正高二级)、专技三级(正高三级)、专技五级(副高一级)、专技六级(副高二级)、专技八级(中级一级)、专技九级(中级二级)、专技十一级(初级一级)。
2、附设专技岗位
附设专技二级(正高二级)、附设专技三级(正高三级)、附设专技五级(副高一级)、附设专技六级(副高二级)、附设专技八级(中级一级)、附设专技九级(中级二级)、附设专技十一级(初级一级)。
三、晋级聘用条件
1、第二轮岗聘聘期内能履行《泉州师范学院教师岗位职责》、《泉州师范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职责》,完成受聘等级岗位职责中所规定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第二轮岗聘聘期考核合格。
2、符合《泉州师范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晋级条件》(附件1)的相关规定。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晋级条件以《福建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试行)》(附件2)为准。
四、具体时间安排
1、11月18日前,符合晋级聘用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交岗位聘用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11月25日前,各单位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评议,将推荐调整聘用人员汇总表、推荐聘用人员的表格材料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报送行政办公楼905室,推荐调整聘用人员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同时发至404169410@qq.com。
3、12月2日前,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推荐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等进行预审。
4、12月9日前,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委员会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5、12月16日前,完成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6、12月23日前,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组审议、确定聘用人员名单,聘用人员名单报送主管部门核准。
五、相关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符合晋级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本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调整不涉及岗位跨类调整,以第三轮岗位聘用的岗位类别为准。
3、本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调整,不受理不符合晋级聘用条件者的申请。
4、晋级条件中所涉及的受聘年限和选项条件的起止时间为任现职以来至2022年10月31日。
附件:
1.《泉州师范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晋级条件》
(泉师人〔2019〕36号附件2)
2.《关于印发〈福建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基本任职条
件(试行)〉的通知》 (闽人社文〔2014〕374号)
3.专业技术岗位调整聘用申请表
4.附设专业技术岗位调整聘用申请表
5.推荐调整聘用人员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