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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泉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方案

时间:2024-04-03来源: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办)作者:王德灵 点击:311
 

泉州师范学院是福建省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A类)、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福建省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福建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福建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福建省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高校。因工作需要,拟在人员控制总量内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7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体检符合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热爱并愿意长期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4.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在199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

5.学生干部经历要求: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一学年及以上学生干部,是指担任校、院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执行主席(主席团成员),校、院团委副书记或团总支书记,校、院团委或学生会或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校、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校、院大学生艺术团团长、副团长,校、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服务队)会长、副会长(队长、副队长),校、院红十字会会长、副会长,正副班长、正副团支部书记,正副学生党支部书记,辅导员助理,校易班学生工作站站长、副站长、部长,校电台台长,校报记者团团长,校级团学组织主要刊物主编及以上职务;研究生或硕士期间担任班委(或校、院研究生会干部、干事);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不作学生干部经历要求。

6.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7.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纪律处分。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专业

学历

学位

政治

面貌

性别

要求

年龄要求

其他

要求

备注

1

辅导员01

2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心理学类、计算机网络技术类、计算机信息管理类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学位

中共党员(预备党员)

不限

30周岁以下

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一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

1.需入住学生公寓;

2.人员控制总量聘用;

3.笔试:《综合基础知识》;

4.面试:结构化面试。

2

辅导员02

2

不限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学位

中共党员(预备党员)

30周岁以下

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一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

1.需入住学生公寓;

2.人员控制总量聘用;

3.笔试:《综合基础知识》;

4.面试:结构化面试。

3

辅导员03

2

不限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学位

中共党员(预备党员)

30周岁以下

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一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

1.需入住学生公寓;

2.人员控制总量聘用;

3.笔试:《综合基础知识》;

4.面试:结构化面试。

4

维吾尔语辅导员04

1

不限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学位

中共党员(预备党员)

不限

30周岁以下

1.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一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

2.熟练掌握维吾尔语和汉语;

 

1.在南安校区工作;

2.需入住学生公寓;

3.人员控制总量聘用;

4.笔试:《综合基础知识》;

5.面试:语言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和泉州师范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6日8:00至2024年4月12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建就业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福建就业网的申诉通道提出,申诉时间为2024年4月13日16:00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4.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4月13日8:00至4月14日17:00登录福建就业网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及时确认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5.笔试加分:按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4月15日8:00至4月17日17:00前将加分有效证明材料扫描后上传福建就业网,并与用人单位沟通是否上传成功。逾期未上传加分材料,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且完成参加考试确认手续的报考人员需于2024年4月23日8:00起登录福建就业网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合格线为6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总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选的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如报考人员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复审后的正式面试名单将于面试前在福建就业网公布。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泉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应贴有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相片,若为电子照片直接打印并签字);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印制在同一页面);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4)中共党员证明(附件2);

(5)担任学生干部证明(附件3);

(6)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4.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福建就业网发布并推送考生个人成绩信息,同时在泉州师范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发布,请参考人员及时查询,密切关注。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泉州师范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

邮编:362000

联系人:许老师   电话:0595-22783070

郭老师   电话:0595-22906239

李老师   电话:0595-22919537

邮箱:zhaopin@qztc.edu.cn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泉州师范学院组织实施。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5-22919635。


附件:

附件1:泉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中共党员证明.docx

附件3:担任学生干部证明.docx

附件4:个人承诺书.docx

泉州师范学院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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