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定编定岗改革,优化内部机构和岗位设置,有效配置人力资源,提高管理效能,构建更加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机构编制及岗位体系,现就机构职责、人员岗位情况等进行调研,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要求(一)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工作内容和学校发展要求,全面梳理并拟定学院各专业师资现状、各管理机构职责和岗位职责。(二)学院各管理机构职责和岗位职责要分条制定,内容全面,重点突出,职责清晰,表述准确。(三)学院各专业师资现状、各管理机构职责和岗位职责及用人增减需求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二、报送要求《泉州师范学院XX学院基本情况》(见附件)须经单位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党政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单...
机关各部(处、室):为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管理,建立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请各单位报送机构工作职责的同时调研省内高校相同机构设置情况,并按要求报送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泉州师范学院XX部门基本情况》及《省内高校XX机构设置调研情况》(见附件)须经单位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纸质材料于2023年7月31日(周一)前报送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事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rsc@qztc.edu.cn。联系人:郭秋月地点:行政楼901室联系电话:0595-22919537附件:《省内高校XX机构设置调研情况》教师工作部(人事处)2023年7月26日附件下载:省内高校机构设置调研情况.xlsx
泉州师范学院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组织及职责权限、聘任程序(修订)等文件的通知.pdf
机关各部(处、室):为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管理,建立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请各单位按照本机构职能拟定部门及内设机构职责、个人岗位职责、部门用人增减需求人数及论证,并按要求报送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要求(一)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内容和学校发展要求,全面梳理并拟定机构职责和岗位职责。(二)机构职责和岗位职责要分条制定,内容全面,重点突出,职责清晰,表述准确。(三)机构职责、岗位职责及用人增减需求须经各部(处、室)务会研究确定。二、报送要求《泉州师范学院XX部门基本情况》(见附件)须经单位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纸质材料于2023年7月24日(周一)...
泉州师范学院是福建省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A类)、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因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硕士教师19名。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制定本方案如下: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师表,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意识。2.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并能熟练运用现代科技教育手段为教学科研服务。3.身体健康,符合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4.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7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间出生)。5.普通...
泉州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校优秀教师等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zip
关于拟聘任陈艺双等10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的公示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福建省高校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办法(试行)》(闽人发〔2012〕206号)、《泉州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方案(试行)》(泉师院人〔2013〕11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拟聘任陈艺双等10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名单附后),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1日至6月28日。监督电话:职改办:0595-22919538 工 会:0595-22919598纪委综合室:0595-22919635 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1日拟聘任陈艺双等10位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名单.docx
各二级学院:根据《关于印发泉州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泉师院人〔2013〕11号)(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教师、实验技术、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泉师人〔2023〕12号)(附件2)的要求,请各二级学院按照2023年申报聘任教师职务课堂教学考评安排表(附件3),组织评课专家组对申报人员进行听课、评课,认真填报《泉州师范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表》,严格实行“教学一票否决制”。关于印发泉州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doc关于开展2023年教师、实验技术、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doc申报评聘教师职务课堂教学考评安排表.xls ...
关于评选推荐全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闽人社表彰〔2023〕14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全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推荐范围及条件严格按照闽人社表彰〔2023〕14号文件规定范围及条件执行(详见附件)。其中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须分别符合以下条件。(一)推荐优秀教师人选须从事教育工作(现为专任教师或教育教学研究)5年以上,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并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严格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处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