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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小国老师赴台湾合作高校承担赴台学生带队管理工作的事前公示

文章发布日期:2019-01-10


泉州师范学院外事办公室



外事办公示〔20194

关于李小国老师赴台湾合作高校

承担赴台学生带队管理工作的事前公示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文件(闽政外管〔201344号)要求,现将我校李小国老师应台湾屏东大学邀请,赴台湾合作高校承担赴台学生带队管理工作的相关事项予以事前公示:
一、团组成员:

 李小国老师    泉州师院音乐与舞蹈学院

 二、出访时间:

2019214日至201975日,在台停留142天。
三、出访任务:赴台湾合作高校承担交流生带队管理工作、闽台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学生管理工作,配合台湾合作高校开展合作项目相关工作。

 四、费用说明:由我校成功对外交流学院带队管理老师专项经费支付。



 公示期限:2019110日至116

 联系电话:22919525(外事办);22919635(监察室)

 接待地点:外事办、监察室

 接待时间:正常上班时间


 泉州师范学院外事办公室

201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