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秋季核查学生学籍信息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1-11浏览次数:551

关于2016年秋季核查学生学籍信息的通知

 

    为加强学籍管理,做好学生学籍异动处理工作,保障学籍注册及相关统计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泉州师范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现将学籍核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休学名单(详见附件1):核对休学时间已到未办理复学或者休学时间将到的学生名单。如果学生休学时间已到,经确认,不来校办理复学的,请通知学生来校办理退学或者二级学院作退学处理报告上报教务处。

2、在标准修业限内所修学分未达到毕(结)业要求的学生名单(详见附件2):学生超过最长修业年限,仍未毕(结)业的,二级学院做退学处理报告上报教务处;未达到最长修业年限的,请通知学生来校申请降级,并跟班学习。

3、2015届结业生(详见附件3):请通知2015届至今仍处于结业状态的学生,返校申请修读所缺学分,超过最长修业年限,学生不得再申请,毕(结)业状态将永久为结业。(只剩一学年)

4、2016届结业生(详见附件4):请通知相关学生在最长修业年限内返校申请修读所缺学分。(剩两学年)

以上4点所列的名单,如果有缺漏的,请二级学院及时和教务处教务科反馈。学籍学历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事关每个学生的切身利益,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把相关工作做细做实。

    特此通知。

 

泉州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