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海洋与食品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者:蔡英卿发布时间:2020-07-21浏览次数:2013

泉州师范学院坐落在福建省三大中心城市之一、首批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首届东亚文化之都、古代海上丝绸之路起点城市——福建省泉州市。

学校是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福建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福建省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高校、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试点高校。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东海校区、诗山校区和江南校区,占地1815亩。下设二级学院17个,全日制本科招生专业55个。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近1.8万人。

泉州师范学院海洋与食品学院拥有福建省重点学科1个(生物学)、福建省应用型学科1个(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入选省级特色专业。学院青年教师获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1项。

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作为大学本科后教育,是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经教育部批准,泉州师范学院2020年在部分专业开展第二学士学位生招生培养工作。

一、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序号

所在学院

校区

专业名称

招生

计划

授予

学位

学制

学费

(元/.年)

1

海洋与食品学院

东海校区

生物科学

50

理学

二年

5460

2

生物技术

50

理学

二年

5460

 

合计

100

 

 

 

注:招生计划数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数为准。

专业间计划将视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住宿费标准:870/.年;具备条件者可申请走读。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2.2020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3.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4.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三、报名办法与考核方式

1.采取“分批报名、分期考核、分次录取”方式进行。报名考核分三批进行,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可增加招生批次,增加批次具体时间请关注我校招生网站。

第一批报名截止时间730日,考核时间81

第二批报名截止时间815日,考核时间817

第三批报名截止时间830日,考核时间91

2.报名方式

登录“泉州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www.qztc.edu.cn/zs/)”,下载填写报名表,并点击“第二学士学位报名”或扫码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凡不按要求报名,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填写报名信息后可点击https://www.wjx.cn/resultquery.aspx?activity=85642598查询报名情况。

 

考生须将以下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免冠彩色证件照(图像文件大小在 20-40KB 之间,JPG格式);

●泉州师范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须考生本人填写并签字)

●第一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身份证(正反两面);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等级证书等,选择性提供)

申请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符或不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将取消报考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3.考核形式

采用个人申请与专业考核的方式。达到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将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的形式,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四、录取原则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照考核成绩,择优录取,未经过面试考核或面试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录取名单将在“泉州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www.qztc.edu.cn/zs/)”公布。

五、报到与培养  

●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到校报到,未按时报到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两年(不延长学习年限),全日制学习,纳入我校学籍管理系统。

●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参照《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给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第二学士在校期间,不得转专业,不具有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资格。

六、入学复查

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录取新生进行入学复查,如发现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以及其他原因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对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并通报有关部门。

七、其他说明 

本简章公布后,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95-22919911

招生监督投诉电话:0595-22919608

纪检监察电话:0595-22919635

学校网址:www.qztc.edu.cn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邮编:3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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