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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0-11来源: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办)作者:杨琳珩 点击:500
 

各二级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秋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40的文件精神,拟对本次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教学能力测试,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人员:申报2021年季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单附后)

二、测试时间:1014日(星期四)下午2:50。

三、测试地点:文科楼B幢402室、406室。

四、测试内容:试讲本专业一节课(题目自拟,申报者自带PPT,讲课PPT与板书相结合),时间15-20分钟。

五、测试的基本要求

具备承担高校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懂得教育教学的规律和青年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水平,以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具备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以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具有熟练使用普通话提问、讲解的课堂教学技巧。

六、其他要求

各二级学院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教学能力测试;参加测试人员应认真做好备课准备,如有课程冲突,请提前安排调课等事项。

 

附件:1.2021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测试人员名单.docx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安排表.xlsx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办)

        2021年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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