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教师〔2018〕36号)、《福建省高校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办法(试行)》(闽人发〔2012〕206号)、《泉州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方案(试行)》(泉师院人〔2013〕11号)和《泉州师范学院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聘任组织及职责权限、聘任程序(修订)等文件的通知》(泉师人〔2023〕21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学校2018年第35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组建方案要求,为做好第七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教师代表的推选工作(聘委会其他成员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责任心强,公道正派,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
二、推荐工作安排
各单位推荐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人选,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并填写《泉州师范学院第七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推荐人选情况表》(附件2)。9月22日(星期五)前将纸质文档(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及电子文档报送人事处职改办905。联系人:侯栋梁,联系电话:22919538,电子邮箱:rsc@qztc.edu.cn。
附件:附件1.泉州师范学院关于成立第七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的通知.doc
附件2.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推荐人选情况表.xls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办)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