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导航
  站内搜索
     
  热点导读
 
 
泉州师范学院软件学院实验课教师职责

录入:admin   发布时间:2011/06/06   点击数:1650

一、  任课教师应认真备课、上课,根据课程安排和上机实验要求,做好上机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二、  上课期间,教师不得随意离开机房,要严格管理,要求学生遵守纪律,保持机房卫生,正确使用机器,按要求操作、练习,并认真辅导,耐心回答学生提出的疑难问题;
三、  对于上课期间发生的计算机故障,教师应向实验室管理人员反映。若因为学生错误操作所致,应批评教育学生,分析错误原因, 并告诫学生这样做可能导致的后果;并及时做出调整,保证学生有时间练习;
四、  督促学生、学员严格遵守《泉州师范学软件基地学生上机管理》,及时纠正学生违章操作行为,制止学生的违纪行为,指导教师有权对违纪学生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交学生处处理;
五、  教师上课至少应提前5分钟到机房准备上课。若上课期间无故离开机房超过10分钟以上,机房管理人员将有权停止学生上机,由此造成的教学事故由任课教师负责
六、  教师有权对不遵守《泉州师范学软件基地学生上机管理》的学生进行记录,并对屡教不改或态度恶劣者给与期末考试成绩扣分处理。对情节特别严重者,可报教务处建议取消其该科考试资格,并报学生处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教务处
2006年3月26日
 
返回】 【顶部】 【关闭
 
 
泉州师范学院软件学院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古店社区媒人桥路2号 邮编:362000
网站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