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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级质量工程申报推荐工作与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的通知

录入:admin   发布时间:2011/06/06   点击数:1462

关于做好省级质量工程申报推荐工作与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进一步推动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实施福建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通知》(闽教高〔2007〕48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11〕46号)实施工作,我校将开展2011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遴选和推荐工作,同时开展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1、省级项目及指标
根据教育厅文件规定,今年我校推荐6个特色专业、10门精品课程、3个教学团队、5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0个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申报省级项目。其中,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每学院不超过5个,每个项目组08级学生占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二级学院汇总表填写泉州师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申报汇总表。
2、学校质量工程项目
2011年我校将开展特色专业、教学团队、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项目的评审工作。
  二、申报对象
  原有校级项目可申报省级项目,今年我校有6个特色专业、10门精品课程、3个教学团队、5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0个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申报省级项目;非校级项目可申报校级项目,今年我校将参照《福建省高等学校2011年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的要求评选若干特色专业、教学团队、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三、评审程序
1、各二级学院应按照《福建省高等学校2011年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的要求,召开各二级学院专题会议,布置、动员全院教师积极申报,切实做好建设规划,制定相关工作办法,高质量完成推荐和申报工作。
2、我校由教务处进行初步审查,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并经公示,报校领导批准推荐特色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团队、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批准校级2011年质量工程项目。
  四、材料申报及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于2011年6月15日前将二级学院推荐公文、项目申报表(推荐表)、汇总表一式五份送至教务处教学科,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jwc@qztc.edu.cn,逾期一律不予受理。联系人:莫斌姿,联系电话:0595-22919509。
附件一: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11〕46号)
附件1:福建省高等学校2011年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闽教高201146号附件.doc
附件2:泉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二0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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